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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奉贤区职工职业培训正在受理中,快来申报吧!
日期:2023-06-07 浏览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各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沪人社职〔2021〕51号)、《奉贤区使用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办法》(奉人社〔2023〕9号)文件要求,奉贤区2023年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正式启动。即日起,各申报企业可登录“市人社自助经办系统”进行培训计划申报。

申报条件

税收征管关系在奉贤区、具备职业培训能力、符合以下各项条件的企业可申请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1)根据企业职工培训需求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有能力自行组织内训或委托开展职工职业培训;

(2)按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重点用于一线职工的职业培训;

(3)企业需建立工会组织,年度培训计划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工教育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接受监督。

培训对象

主要为税收征管关系在本区的企业在职从业人员(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且培训时为缴费状态的企业在岗职工(含企业实际用工劳务派遣人员))。

培训内容

01

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主要包括与职工岗位技能要求相关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项目、高技能人才培训、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技师技术更新、技能类岗位练兵培训、转岗培训、学徒培训等。

职业技能类培训项目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第三至第六大类的职业工种予以设定。

具体可在如下网址上进行查询:

http://www.osta.org.cn/fenlei.html

02

专业技术培训项目

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经培训后取得上一级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可聘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培训。

03

岗位能力培训项目

主要包括结合岗位实际需求开展的适应性、提高性、综合性的岗位能力培训、工会知识、以及工会工作人员相关业务等培训项目。

04

综合素质和学力提升培训项目

主要包括人文历史、法律法规、心理健康、语言能力、职场礼仪培训项目。学历(学位)培训不纳入补贴范围。

申报办法

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按照“先申报培训项目、再实施培训、最后申请补贴”的流程操作,通过全市统一的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分别向区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提出培训申请。(联系方式详见附表)。

计划申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7月15日,未在规定的申报时间段内申报当年度培训计划的,视作为企业主动放弃当年度培训计划申报。

01

申请项目

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上海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管理系统(上海人社自主经办服务平台“惠企点单办”)-企业职工培训: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 (操作指南见附件《上海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操作手册(企业法人用)2021版》)

02

培训实施

经认定自行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企业应当根据经审核的年度培训计划开展培训,既可组织职工内训,也可委托具备办学资质的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职业培训,并做好培训资料归档以备查。

03

补贴申请

企业可通过职工职业培训信息系统,就已实施完成的培训项目,按季度向区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申请培训补贴,并承诺培训真实性。

补贴标准

1

对企业开展职工内训实施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项目600元(补贴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适时调整),培训课程原则上不少于16课时。

2

企业自行委托区相关部门公布的具备办学资质的社会培训机构开展职工培训的,补贴标准按其实际支付培训费用的80%核定(以受委托培训机构出具的培训发票和企业提供的银行流水等凭证为准)。补贴标准不超过每人每个项目800元,培训课程原则上不少于24课时。

企业委托前述公布培训机构名单以外的单位开展职工职业培训的,按职工内训补贴标准享受培训补贴,培训课程原则上不少于16课时。

3

职业技能证书类项目补贴标准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类培训项目,限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申报,培训后取得上一级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可聘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培训形式为企业内训,补贴标准为每人每个项目600元(补贴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适时调整),培训课程原则上不少于16课时。

资金拨付

区人社部门、教育部门、总工会按各自职责,对企业实际开展培训情况进行督导和审计,并初步核定实际补贴金额,再由工作协调小组联合审定。对于相关材料无法相互佐证培训真实情况的,培训补贴予以核减。

监督管理

对查实有提供虚假申报材料、骗取或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培训机构,取消其再次申请培训补贴或承担培训的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情节严重、涉及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注意

☆每人每年补贴一般不超过3次。

☆企业不得就同一名职工、相同的培训项目重复申请培训补贴。

☆企业应根据审核通过的年度培训计划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成培训,并于完成培训的1个月内及时完成学员录入、成绩管理、培训质量管理等系统操作。补贴经费申请最晚于次年一季度提交。

如有疑问,可咨询申报培训项目相对应的管理部门,联系方式具体如下:

扫描二维码下载:

1、上海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操作手册2021版(企业法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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